各科研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珠海市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揽天下英才 共创人才湾区
(二)大赛时间
2022年9月至12月
(三)主办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珠海市人民政府
(四)大赛赛制及参赛要求
1.大赛分为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设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共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
2.创新赛、创业赛的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等详细要求请见附件1。
注:曾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
(五)奖励政策
1.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各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 铜奖5个,优胜奖21个,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资助资金管理方法详见附件2。创业赛金奖资助20万元、银奖资助15万元、铜奖资助10万元。创新赛金奖资助10万元、银奖资助8万元、铜奖资助5万元,项目在2年内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项目落地资助。
2.本届大赛将作为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赛,获金银铜奖,且符合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项目,将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3.职称晋升。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的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含) 以上职称。
请有意向参加该比赛的人员在10月17日下班前与知识产权处联系。
附件:
1.关于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07 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珠海市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揽天下英才 共创人才湾区
(二)大赛时间
2022年9月至12月
(三)主办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珠海市人民政府
(四)大赛赛制及参赛要求
1.大赛分为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设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共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
2.创新赛、创业赛的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等详细要求请见附件1。
注:曾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
(五)奖励政策
1.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各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 铜奖5个,优胜奖21个,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资助资金管理方法详见附件2。创业赛金奖资助20万元、银奖资助15万元、铜奖资助10万元。创新赛金奖资助10万元、银奖资助8万元、铜奖资助5万元,项目在2年内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项目落地资助。
2.本届大赛将作为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赛,获金银铜奖,且符合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项目,将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3.职称晋升。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的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含) 以上职称。
请有意向参加该比赛的人员在10月17日下班前与知识产权处联系。
附件:
1.关于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07 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号)
知识产权处
2022年9月27日
2022年9月27日